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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变卖实验用猪建“小金库”

发布时间:2016-08-30 17:29    作者:王硕 王姝    来源:新京报    查看:
    27日,中国农科院党组公布了专项巡视整改情况。通报中提到,中国农科院下属单位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将实验用猪在实验结束后变卖,并把其中收入纳入“小金库”。

    实验用猪为何会流入市场?这些猪经历了什么实验?市民食用后是否有健康风险?昨日,新京报记者联系到中国农业科学院及其下属单位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双方均向记者表示,这些实验用猪主要为选育优良品种提供科学依据,饲养方式与普通商品猪一样,食用无害。

    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问题是2014年2月审计署对畜牧兽医所试验猪场收支情况审计时发现,当时因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的违纪行为,已对当事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

    对此事,在已处理的基础上,中国农业科学院接受教训,进一步规范科研副产品处置和出入库管理流程,制定了《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副产品收入管理的指导性意见》”。

    追问

    实验用猪是用来做什么实验?

    中国农科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报中所提到的实验用猪,来自经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种猪场,位于昌平区马池口镇。

   “这个猪场主要承担猪遗传育种科研团队的育种工作,为选育优良品种提供科学依据。”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选育的主要工作是记录每只母猪的体型、产仔数和生产性能等性状,除保留一定数量科研用猪外,其余的作为种猪或将仔猪育肥后出栏,每年数量约1500头,这些猪主要出售给个体商户和个别企业。

    猪流入市场被食用,有无健康风险?

    中国农科院相关负责人 表示,该猪场实验用猪采用的饲养管理措施,与普通商品猪场是一样的。因此,淘汰的实验用猪,与其他商品猪一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检验检疫合格,可对外出售,不会产生健康和安全风险。

    国家对实验动物处置有何要求?

    中国农科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验动物与实验用动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实验动物,不同于一般动物,在国务院出台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中有严格的界定,是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常用的实验动物包括小鼠、大鼠、豚鼠、家兔、猫、犬等。国家对实验动物的生产和使用有严格的管理规范。

    而实验用动物,泛指所有用于科学实验的动物,包括实验动物、经济动物(家畜、家禽)、野生动物等。其中,经济动物,是以满足人类社会生活需要而生产的动物。《通报》中所提“实验用猪”为经济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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